房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杨斌同志辞去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6/7/24
根据杨斌同志因工作变动辞去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房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杨斌同志辞去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由房县人民检察院报经十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十堰市人大常委会批准,并由房县人大常委会报房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2026/7/24
根据杨斌同志因工作变动辞去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房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杨斌同志辞去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由房县人民检察院报经十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十堰市人大常委会批准,并由房县人大常委会报房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