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井家坤为房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的决 定
2026/7/2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房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井家坤为房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由房县人民检察院报经十堰市人民检察院报十堰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2026/7/2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房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井家坤为房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由房县人民检察院报经十堰市人民检察院报十堰市人大常委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