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上高速必须先称重!超限将禁行
2019/12/23
本报讯 从12月16日零时开始,我市境内所有高速收费站入口全面实施货运车辆称重检测,对超限的货运车辆,禁止驶入高速公路。
据悉,以往货车是在高速公路出口处进行查验超限超载,对超限车辆在出口处进行处罚。从12月16日零时开始,全市所有高速公路入口都按照“货车必检,超限禁入”的要求,货车必须按照交通标志及人员引导,依次进入称重检测通道接受检测,经检测为合法装载的货车,方可驶入高速公路;经检测为违法超限的货运车辆,禁止驶入高速公路。
对于需要运输不可解体货物的超限货运车辆,货运经营者应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按照指定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未经许可,不得擅自驶入。对于检测工作中发现的违法超限运输车辆,由交通运输执法机构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联合依法予以处理。货车司机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应依法申诉,不得以任何理由在现场滞留,扰乱检测工作秩序,对不听劝阻或扰乱检测工作和收费秩序的,由交通运输执法机构和公安机关依法处罚。
此外,从2020年1月1日起,高速公路客车、货运车辆均实行ETC电子不停车收费,封闭式高速公路收费站出口统一按车(轴)型收费,取消现有计重收费模式。
□ 哪些是超限车辆?
超限车辆认定标准为: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超过4米;车货总宽度超过2.55米;车货总长度超过18.1米;二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18000千克;三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25000千克;三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27000千克;四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31000千克;四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36000千克;五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3000千克;六轴及六轴以上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9000千克,其中牵引车驱动轴为单轴的,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6000千克。
以上所称“汽车列车”不包括法律法规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全挂汽车列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