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房县农村商业银行个人贷款逾期欠息催收公告
2018/8/13
因下列借款人、共同债务人、保证人没有按时履行与房县农商银行签订的《个人借款合同》、《最高额保证合同》等合同义务,经农商行多次催收,截止2018年8月10日,仍未清偿借款本息,为维护农商行合法权益,经报县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指挥部批准,现予以公告。
请下列客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履行还款义务,保证人自公告后履行连带清偿责任。农商行将定期通过电视、报刊、网络、微信等平台,对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的借款人、共同债务人、保证人予以公告催收,同时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相关规定采取法律手段,依法向公安机关报案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此也一并提醒其他逾期贷款客户及时归还贷款本息。否则,农商行将依法清收贷款本息。
联系电话:0719-3245697
湖北房县农村商业银行
2018年8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