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27日

第一号公告

2017/12/2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房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的有关规定,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对县人民政府县长纪道清提请的人事任命议案进行了表决,根据表决结果,决定:

任命宁立同志为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房县人大常委会

2017年12月26日

上一条: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下一条:第二号公告
分享到

© 2017 今日房县

↑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