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纪担当铸忠诚
2015/6/1
——记县劳模纪委干部李正波
● 通讯员 张登超 孙敏
兢兢业业、任劳任怨、不计名利,他用自己一生中最美好的时光履行党和国家赋予他纪律检查的神圣职责,10年来,他用忠诚和汗水书写着一名党员的“卫士”风采,他就是房县纪委纪检员李正波。
纪委不办案,就像高压线不带电。作为一名纪检干部,他始终牢记主职主业,秉公执纪,严肃查办案件。2011年某乡群众署名举报该乡一个领导干部虚报冒领国家退耕还林补贴款,李正波受命带队调查。此案政策性强、时间跨大、涉及群众利益,侦办相当困难,但他没有被困难吓倒。白天他深入实地踏勘,用自己的脚步来丈量退耕还林的面积;夜里他又埋头核实补贴款发放和领取情况。经过40多个昼夜的艰辛努力,将案件办成了一件铁案。该案共查处涉案资金近百万元,4名涉案的干部受到党政纪处分,在全县引起震动,受到了干部群众干部的一致好评。
2012年底,李正波接到群众举报的一起某单位主要领导贪污受贿案件时,当时已经接近年关,查,一旦案件启动,不知办案组会在哪里过年;不查,万一这段时间内跑风漏气,涉案人会采取反调查措施,会给案件侦办带来不可预计的困难。李正波和同事们毅然投入案件查办中。他带领人员赴襄樊、十堰多地找人取证,一个星期之内往返十堰12次,最多的一天往返跑了3趟。在李正波和同志们的努力下,终将此案事实查清,案件结束时已经是腊月27。正是这样强烈的责任感,使他经手的每一个案件都能办成铁案。两年来,他经手初核的信访件达70余件,立案查处违纪违法党员干部40余人,副科级以上干部15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损失2000余万元。
常年的办案工作使他将大部分时候都放在了工作上,正如李正波自己所说:一年365天,基本上有一半时间是在办案点度过的。的确,没有在办案点上的日日夜夜,没有这样扎扎实实的工作,涉及纪检类的信访件得不到调查,违纪违规行为就不会得到严肃查处,也没有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就不会有老百姓的赞誉和组织的认可。2013年、2014年,他所查办的两起案件先后被省、市纪委评为优质案件;他个人在2012年至2014年也连续三年被县委县政府评为先进工作者、纪检监察业务标兵,连续三年被县纪委监察局树为突出贡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