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房县招商引资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
2014/2/11
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房县招商引资奖励办法(试行)》已经2014年1月14日县人民政府第七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4年2月7日
2014/2/11
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房县招商引资奖励办法(试行)》已经2014年1月14日县人民政府第七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4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