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9月02日

房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雷震为房县人民政府代理县长的决定

2026/9/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房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

雷震为房县人民政府代理县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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