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3月28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2025/3/28

经房县人民政府批准,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向社会公开出让一宗工业项目“标准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准地”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1、地块基本信息

房土储〔2025〕03号宗地,位于城关镇莲花村、红塔镇塘溪沟村,规划用地即可用地面积102088.54㎡(153.13亩),出让宗地用途工业用地(1001),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50年。

2、“净地”出让标准

该宗地已达到“净地”供应标准,即土地权属清晰无争议,无违法违规建(构)筑物,安置补偿落实到位,没有法律、经济纠纷,地块位置、使用性质、容积率、土地用途等规划指标明确,用地红线外具备通水、通电、通路等必备开工建设基本条件。

3、“标准地”区域性统一评价

该宗地位于循环经济产业园内,区域性统一评价已完成且经有关部门批复。对符合园区总体规划和功能定位、属于主导产业的入驻项目不再进行单独评价,相关审批部门互认统一评价成果。

二、出让地块指标及产业准入要求

1、规划控制指标

房土储〔2025〕03号宗地规划用途工业用地(1001),容积率1.2—2.0,建筑密度≥40%,绿地率10—15%,建筑限高18m,最大计容建筑总面积204177.08㎡。

2、投资强度: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200.00万元/亩。

3、税收指标:亩均税收不低于15.00万元/亩。

4、环保指标:项目建设、运营与管理,必须满足房县循环经济产业园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跟踪评价报告书审查意见的要求,符合产业项目污染防治有关标准和各项环保指标要求。

5、产业准入要求:符合房县工业园区发展规划(2022—2025)中循环经济产业园产业规划布局。

6、其他指标:满足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域性统一评价各项指标要求。

三、竞买人资格和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规定外),均可报名参加。凡在本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过程中有不良竞买行为,涉嫌违法用地未接受处罚前,因自身原因闲置土地,以及拖欠土地出让价款,在中国失信执行公开网、信用中国、信用湖北、信用房县、诚信黑榜公示严重违法失信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均不得申请竞买。

四、申请和资格审查

1、本次挂牌为工业用地“标准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具备竞买条件的申请人,需携带相关资料到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资格审核。

2、申请人持竞买申请书,个人参加竞买的持有效身份证明,单位参加竞买的持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或单位参加竞买委托他人的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于2025年3月18日至2025年4月14日17时30分前,到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二楼收购储备中心提出竞买申请并报名,接受资格审查。申请人的竞买资格将在2025年4月14日17时30分前予以确认,经审查符合竞买资格条件的申请人,方可领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文本并交付竞买保证金。

3、竞买保证金到账或者出具银行保函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14日17时30分整(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竞买保证金必须在规定期限内缴纳到指定的银行账户,竞得土地使用权后保证金可抵作出让价款,未竞得者挂牌成交后7日内办理退款手续(不计息)。

五、挂牌要求。

1、房土储〔2025〕03号宗地挂牌起始价2757.00万元,竞买保证金2757.00万元,单次加价幅度15万元,允许申请人采取银行保函作为参加土地竞买履约保证方式。

2、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0个工作日内,凭《成交确认书》与房县人民政府或委托的部门签订《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 投资建设合同》,与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依据上述两个合同作出《“标准地”企业信用承诺书》。

3、竞得人必须在土地成交后15个工作日内交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出让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由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受让人进行土地交付并签订《交地确认书》。该宗地的契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由竞得人按规定承担。

4、竞买人须承诺竞得后,在地块所在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项目公司,办理企业注册登记,并以该项目公司的名义签订《出让合同》。

5、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书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不按时支付土地出让价款,其竞得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6、竞得人必须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 投资建设合同》《“标准地”企业信用承诺书》的约定使用土地。项目建设时,必须严格按照经房县人民政府批准的规划总平面图、规划和单体设计方案实施,严格执行并落实各项指标管控要求。

7、竞得人须在土地正式交付次日起,1年内完成项目建设,并按《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 投资建设合同》的约定,办理竣工验收和达产复核手续。

六、挂牌出让时间及地点

1、公告时间:2025年3月18日至2025年4月6日,计20天。

2、挂牌时间:2025年4月7日至2025年4月16日,计10天。

3、摘牌时间:2025年4月16日15:00。

4、挂牌出让报名、报价地点: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二楼收购储备中心(房县城关镇房陵西大道118号)。

5、摘牌地点: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城关镇新水厂路688号,县总工会对面诗经小镇1栋临街四楼)。

七、其他注意事项

1、本次挂牌出让地块设有底价(保留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受让人。在挂牌报价期限内无应价者,或者竞买人的最高报价未达到底价时不成交;挂牌期限截止时,在摘牌仪式现场仍有人要求继续报价的,转入现场竞价,出价最高的且高于底价者为竞得人。

2、本次出让的宗地以现状条件出让,宗地由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交地。

3、自公告之日起,有意竞买者可向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或自行到现场踏勘。

4、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不按时支付土地出让价款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其竞得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出具保函的银行承担连带责任。

5、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

八、联系方式

出让人: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房县城关镇房陵西大道118号

联系人:范晓艳、 杜丽

联系电话:0719—3247153

九、查询网址

本出让公告和挂牌出让结果在中国土地市场网(https://www.landchina.com/)、房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http://www.fangxian.gov.cn/xxgk/fdzdgknr/ggzypz/zdcq/)及今日房县报同时发布。

十、竞买保证金缴纳方式及账户

1、竞买保证金可采取实际缴纳或者银行保函的方式进行履约保证。

2、采取银行保函方式履约保证的,竞买人需按《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允许银行出具保函代替土地竞买保证金的通知》(房资发〔2021〕6号)操作,并提供有关资料作为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采取实际缴纳方式履约保证的,竞买人需先到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收购储备中心开具缴款通知书后再行转账,持缴款通知书和进账单到行政服务大厅非税窗口换取保证金正式票据,正式票据送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备查并作为资格审查必要条件。缴纳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房县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专户

账号:566461923291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房县支行营业部

账户:房县非税收入管理局

账号:17218801040012428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房县支行

账户:房县非税收入管理局

账号:82010000000488538

开户行:湖北房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账户:房县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户

账号:942006010000526677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房县支行

账户:房县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户

账号:17050270000000256

开户行: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房县支行

账户:房县财政局土地出让保证金结算专户

账号:20342032500100000515312

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房县支行

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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