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法院 要素式起诉状 诉讼便民提质效
2025/3/12
本报讯 (通讯员王开松) 近日,县法院成功调解首起使用要素式起诉状的民事纠纷案件。
这份诉状来自河南项城,当事人王某诉求解除婚姻关系。原来,户籍在我县的王某与邹某相亲后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不久,王某在河南务工,邹某则远赴广东务工,聚少离多,缺少沟通,导致两人先后产生离婚念头。王某遂电话联系两人婚姻登记地的县法院咨询相关情况,并根据立案庭工作人员的指导迅速填写了要素式起诉状的相关信息。王某向县法院立案庭邮寄补充诉讼材料没几天,便收到“湖北法院12368”信息化平台推送的立案成功告知相关文书。
案件受理后,法官耐心倾听并分析原、被告双方婚姻危机的形成原因,仔细询问二人对于解除婚姻关系的想法。经多次庭前调解和好无果后,承办法官以方便当事人为宗旨,采取远程视频庭审方式解决双方无法同时到庭的“窘境”。
最终,原告王某与被告邹某当庭达成一致意见,同意解除婚姻关系。次日,双方当事人便通过“12368”平台成功签收调解文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