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4月26日

男子盗窃路灯电缆线牟利被刑拘

2024/4/26

本报讯 (通讯员陈晓黎) 近日,县检察院对我县一起盗窃路灯电缆线牟利案以盗窃罪依法提起公诉。

被告人王某某发现我县高速路附近路段有部分电缆线裸露在花坛中,且该路段地处偏僻无监控视频,为缓解经济压力,他便起了盗窃电缆线的念头。2023年4月至6月间,王某某伙同李某某、谭某某、龙某某等人采取“提前踩点、深夜盗窃、随即销赃”的模式,先后窜至张湾区玄岳大道、房县高速路附近实施盗窃路灯电缆线10余次,所盗电缆线全部卖给废品收购站,非法获利。在案件的审查起诉阶段,检察官向各被告人释法说理,经过耐心释法,均全部认罪认罚,并积极退赃退赔。

最终,王某某、李某某等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至三年六个月不等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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