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法院 当庭调解促履行 高效快捷解民忧
2024/4/1
本报讯 (通讯员刘睿) 近日,县法院开庭审理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
据悉,李某雇佣黄某在其经营的厂房内从事废旧电器拆解工作。2023年9月,黄某在拆解工作过程中因未佩戴护目镜被砸飞的硬塑料击中,造成其左眼损伤。因双方对于赔偿问题无法达成共识,黄某将李某诉至县法院。法官在仔细梳理案情后,考虑双方均为外地在房务工人员,现都已离开房县。为减轻当事人诉累,法官在庭审前多次与黄某、李某展开沟通,一对一地向其二人讲明利害关系。最终,双方在开庭当日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李某当庭给付68000元赔偿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