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2月26日

我县发出首张电子版离婚证明书

2024/2/26

本报讯 (通讯员刘睿) 近日,市民杨某收到了一份电子版的《离婚证明书》,这是自1月23日湖北法院正式推行《离婚证明书》线上办理业务以来,我县发出的首份线上全流程办理的《离婚证明书》,证明书当天申请、当天收到。

2023年6月,杨某向县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法官主持调解下,双方自愿协议离婚。2024年2月18日,因户籍变更需要开具离婚证明,在法官指导下,杨某通过登录湖北法院诉讼服务网提出申请,当日即通过审核。县法院依法制作并以短信形式向杨某出具了统一制式的《离婚证明书》,证明其已解除婚姻关系的事实。

《离婚证明书》是双方当事人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离婚,且裁判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作出离婚生效裁判的人民法院向当事人出具的具有证明效力的离婚法律文件。证明书仅记载当事人身份信息、相关离婚案件案号、裁判文书生效日期等必要信息,并加盖法院公章,当事人申领后可自行下载、永久保存,与民政部门颁发的离婚证有等同的法律效力。

据了解,根据规定,2010年以来“诉讼离婚”的当事人均可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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