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法院 相邻关系起纠纷 情法调解促和谐
2024/2/19
本报讯 (通讯员秦毅 景大喜) 近日,县法院成功调解一起相邻关系纠纷案件。
据悉,某乡镇的邓某与解某毗邻而居,邓某以“邻居家房屋楼顶的屋檐影响自家采光及雨水会顺屋檐流到自家房屋、危及墙体安全”为由,将解某诉至县法院。承办法官第一时间来到涉案地了解相关情况后,邀请基层调解员同赴现场,核实两栋房屋山墙之间的距离、高度及解某房屋二楼楼顶屋檐出檐部分具体情况。测量后,法官又前往邓家二楼察看室内光线是否受到影响。经现场勘查,承办法官发现,邓某邻近解某山墙的窗户虽然在采光上受到一定影响。但邓某房屋光线通透,并不妨碍其生活居住,且被告解某房屋楼顶安装有排水管,可将雨水引至地面排水沟,对邓家墙面影响甚微。据此实情,法官现场组织调解,向两人讲明客观事实,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相包容。
最终,原告邓某当场表示撤回起诉,两位近邻握手言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