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1月10日

我县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

2024/1/10

本报讯 (通讯员刘强 陈娥) 为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增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积累,持续提高待遇水平。近日,笔者从县人社局获悉,我县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为广大城乡居民提供了更多更高水平的缴费档次选择。

自2024年1月1日起,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金额为100元的整数倍,最低缴费标准为300元,最高缴费标准调整为8000元。对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继续保留现行最低缴费标准(100元)。省和地方政府对参保人员缴费给予补贴,补缴年限不享受政府的缴费补贴。省级确定的缴费补贴标准分六档:一档(缴费标准300元、400元)45元,二档(缴费标准500元、600元、700元)81元,三档(缴费标准800元、900元)138元,四档(缴费标准1000元、1100元、1200元、1300元、1400元)180元,五档(缴费标准1500元、1600元、1700元、1800元、1900元)285元,六档(缴费标准2000元及以上)402元。

此次缴费标准调整,充分体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多缴多得”原则,是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将为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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