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1月07日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房县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4/1/7

(2024年1月6日政协房县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房县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批准董诠闻同志代表政协房县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

政协大会秘书处

2024年1月6日

上一条: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房县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政治决议
下一条: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房县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提案审查委员会关于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分享到

© 2017 今日房县

↑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