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召开
2022/4/11
本报讯 (记者孙波通讯员马骥) 4月8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高明哲主持召开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自权、饶正涛、唐义明、彭茂盛出席会议,副县长邓紫微,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和表决通过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安全生产法》贯彻实施情况报告和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安全生产法》的执法检查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报告和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执法检查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目标完成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
高明哲要求,相关部门要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加强宣传教育,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惩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提高服务效能为核心,以企业需求为导向,建立完善长效机制,推动营商环境建设再上新台阶;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切实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