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11日

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1/11/11

房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高明哲受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县人大常委会过去五年的工作和取得的成效,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五年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思路和工作建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五年来,县人大常委会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加强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要求,以推进民主法治建设为主线,以深化重点领域监督为抓手,以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为己任,依法履职,强化监督,首次开展了专项工作评议、环境污染专题询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题调研,开创了人大监督工作先河,顺利完成了县十八届人大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为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民生持续改善、社会和谐稳定、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新的贡献。

会议指出,新时代、新形势、新任务对人大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新一届人大常委会肩负的工作责任重大,面临的任务繁重艰巨,做好人大工作使命光荣、意义重大。

会议要求,今后五年,县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促进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目标,依法行使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建设让党委放心、群众满意的政治机关、权力机关、工作机关、代表机关,为全面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奋力实现“经济倍增、跨越发展”,加快建设“区域中心城、绿色示范县”,推动房县成为十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重要增长极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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