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第十一届房县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的公告 (第1号)
2021/11/1
(2021年10月22日政协房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二十七次常委会议审议通过)
报经县委批准,政协房县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房县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于2021年11月6日至9日在房县诗经剧场召开,会期4天。
特此公告
政协房县委员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三十一日
2021/11/1
(2021年10月22日政协房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二十七次常委会议审议通过)
报经县委批准,政协房县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房县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于2021年11月6日至9日在房县诗经剧场召开,会期4天。
特此公告
政协房县委员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