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检察院 获湖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称号
2021/8/11
本报讯 (记者陈锐通讯员周青青)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县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强化使命担当,举全院之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该院注重打防并重、源头治理,始终将案件办理与社会治理相统一,先后选派4名党组成员和10余名干警组成专班深入全县重点村,通过探索开展“整乡推进、逐村过筛”,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延伸到基层治理的“毛细血管”,整肃了民风,安定了民心,为乡村振兴战略平稳实施提供了优质的法治化发展环境。
该院党组带头办案,靠前指挥,破风抗阻,发挥头雁效应,形成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凝心聚力的“高速航道”。为确保涉黑涉恶案件办理高质高效,该院夯实主导责任,多措并举。针对办案中发现的个别乡镇基层组织涣散、学生管理缺失等问题发出检察建议7份,推动了教育系统完善了学生校园管理制度,推动了公安健全未成年人入住旅馆异常情况强制报告制度。
三年来,该院共受理涉黑涉恶案件19件192人,起诉涉黑涉恶案件8件140人,移送保护伞线索12条,纠正漏犯8人、漏罪3人,70%以上的黑社会性质成员选择认罪认罚。县检察院将以此次表彰为契机,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发挥检察职能,持之以恒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提升涉黑恶案件办理质效,扎实推进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为奋力谱写新阶段法治房县新篇章作出检察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