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检察院 公益诉讼“亮剑”守护饮水安全
2021/5/17
本报讯 (通讯员周青青) “喝了近两年的水,没想到居然是无证经营,希望检察机关会同相关行政单位在尽快解决此问题的基础上,排查化解其他安全隐患,让消费者能喝上安全水、放心水。”近日,在县人民检察院召开的一场听证会上,县人大代表王传林说。
今年4月,县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工作人员在摸排调查县内小区安装的直饮水站时了解到,自2019年下半年起,经营商张某与卢某达成合作,从外地购买直饮售水机后,在城关镇设置14个社区直饮水站向群众供水。但张某、卢某未领取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未办理有效健康证,也未对社区直饮水站的水质进行检测。
5月8日,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直饮水站公益诉讼案件听证会,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群众代表担任听证员,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席听证会。
听证会上,相关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纷纷表示将严格落实监管职责,加大执法力度,确保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下一步,县人民检察院将依法厘清相关行政机关法定职责,准确适用法律依据,及时作出监督决定,并持续跟进监督整改落实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