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投标企业减负
2021/3/29
本报讯 (通讯员郭双元 李波) 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贯彻落实《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停止收取政府采购工程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自2021年3月11日起,我县全面取消政府采购工程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据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介绍,凡进入该中心的政府采购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招标人不再收取投标保证金;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不再收取履约保证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编制相关项目招标文件时,需载明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这是继去年该中心推出工程项目投标银行保函等资金替代机制后又一项新的便企惠民政策,简化了企业投标流程,省去了缴纳保证金的压力,降低了参与招投标活动的门槛,减少了参与市场竞争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