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18日

房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杨斌 同志为房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的决定

2020/11/18

(2020年11月17日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房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杨斌同志为房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报十堰市人民检察院和十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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