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工业项目“标准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2020/11/13
经房县人民政府批准,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一宗工业项目“标准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准地”地块基本情况
1.地块范围及性质。房土储〔2019〕46号地块位于房县城关镇莲花村,出让用途为工业,出让土地面积77515.45平方米(折合116.27亩),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50年。该地块拆迁和场平已完成。
2.地块指标情况。
(1)规划指标:规划用途为工业,容积率≤1.2,建筑密度55%,绿地率10-15%,建筑限高工业类16米(办公及配套设施用房18米)。建设布局严格按照2019年第三次规划委员会工作会议纪要(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委员会第十八届政府(16)次)批准规划设计方案建设。
(2)投资强度: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100万元/亩。
(3)税收指标:亩均税收不低于10.00万元/亩。
(4)环保指标:项目建设与运用管理,必须满足《关于房县循环经济产业园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要求(十环函〔2019〕32号),符合产业项目污染防治有关标准各项环保指标要求。
(5)入驻产业:废铅蓄电池回收综合利用项目。
3.挂牌要求。
(1)挂牌起始价2028.00万元,竞买保2028.00万元,单次加价幅度 5.00 万元。
(2)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0个工作日内,凭《成交确认书》与房县人民政府签订《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 投资建设合同》,与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依据上述两个合同作出《“标准地”企业信用承诺书》。
(3)竞得人必须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 投资建设合同》、《“标准地”企业信用承诺书》的约定使用土地。如因竞得人原因不能按时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出让人将依法解除《成交确认书》,竞得人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竞得人必须在土地成交后20个工作日内交清全部土地出让金;在交清税费10个工作日内,由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受让人进行土地交付并签订《交地确认书》。
(5)竞买人须承诺竞得后,在地块所在地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项目公司,并以该项目公司的名义签订《出让合同》,办理企业注册登记。
(6)此宗“标准地”的土地增值税、契税等相关税费由竞得人按规定承担。该“标准地”的区域性统一评价(规划环评、矿产压覆、地质灾害危险性、水土保持、洪水影响评估)已完成,竞得人在取得土地后,须根据各行业管理规定到相关部门办理地块评价(备案)手续。
(7)受让人应严格执行本地块的规划条件,严格按照相关指标要求落实。受让人须在土地正式交付次日起半年内开工,开工后两年内全部竣工,并按《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 投资建设合同》的约定办理竣工验收和达产复核手续。
二、竞买人竞买资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交易活动。
2.凡在本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过程中有不良竞买行为,涉嫌违法用地未接受处罚前,因自身原因闲置土地,以及拖欠土地出让价款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包括其法定代表人),均不得申请竞买。
三、竞买报名
1.此次挂牌为工业用地“标准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竞买申请人需携带相关资料到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资格审核。
2.具备竞买条件的请于2020年12月6日下午5:30时前,到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二楼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提出竞买申请并报名,接受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竞买资格者方可领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文本,并交付竞买保证金。
3.竞买保证金必须在报名期限内到房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指定的银行缴付,竞得土地使用权后保证金可抵作出让价款,未竞得者,挂牌成交后7日内办理退款手续(不计息)。
四、挂牌出让时间及地点
1.挂牌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3日至2020年12月6日
2.挂牌报价时间:2020年12月7日至2020年12月16日
3.摘牌时间:2020年12月16日下午15:00时
4.摘牌地点: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房县驰安世纪大酒店二楼)
五、其他事项
1.本次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受让人。
2.本次出让的宗地以现状条件出让,由房县城关镇人民政府负责交地。
3.本次挂牌出让地块设有底价。在挂牌报价期限内无应价者,或者竞买人的最高报价未达到底价时不成交;挂牌期限截止时,在摘牌仪式现场仍有人要求继续报价的,转入现场竞价,出价最高的且高于底价者为竞得人。
4.自公告之日起,有意竞买者可向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或自行到现场踏勘。
5.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
6.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书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不按时支付土地出让价款应承担违约责任,其竞得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联系方式
出让人: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房陵西大道118号
联系人:袁双成 杜丽
联系电话:0719—3247153
七、竞买保证金账户
帐户:房县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专户
帐号:566461923291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房县支行
帐户:房县非税收入管理局
帐号:17218801040012428
开户行:湖北省十堰市房县农业银行营业部
帐户:房县非税收入管理局
帐号:82010000000488538
开户行:湖北房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帐户:房县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户
帐号:942006010000526677
开户行:房县邮政储蓄银行
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11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