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两村获评“全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进步村”
2020/10/28
本报讯 (通讯员张亮) 近日,由湖北省农业农村厅组织的2020年度 “全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进步村”评选结果公布,我县大木厂镇双泉寺村、万峪河乡中院村入选。
这两个村每村将获5万元奖励,奖金可用于发展生产、基础设施建设、村级组织建设等,以及奖励对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作出重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近年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决策部署,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快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新途径、新路子,推进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