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终止县政府与房州古镇建设项目社会资本方合作的公告
2020/9/23
2020年8月27日,县政府第三十四次常务会议通过了县政府终止与社会资本方国信鑫融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合作的决议。现对房县房州古镇建设项目及其相关实施主体于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予以清理。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的规定,为了充分保障有关利益关系人的合法权益,请各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人国信融资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申报债权。逾期不利后果,由各债权人自己承担。
联系人:董森洋
联系电话:13341119457
房州古镇项目建设指挥部清算小组
2020年9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