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趁人醉酒 用手机转账给自己
2020/9/16
本报讯 (通讯员魏世银) 我县一男子趁人醉酒后,用支付宝从他人手机上给自己转账5000元,因涉嫌盗窃,近日被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据了解,案件发生于8月11日。当日晚23时许,向某在军店镇军店小学对面休闲广场休息时,趁张姓女子醉酒靠在凳子上昏睡之际,拿起并私自解锁受害人手机,使用支付宝APP向自己的支付宝账号转帐5000元整。
次日,受害女子发现银行卡现金被转出后,向县公安局军店派出所报警。经过缜密侦查,派出所锁定并将居住在化龙堰镇的向某抓获。
目前,犯罪嫌疑人向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