窑淮镇 实现分散供养五保对象与监护人“同吃同住同生活”
2020/9/9
本报讯 (通讯员李林) 近年来,针对农村分散供养五保对象“有钱不会用、有衣不洁净、有粮不会做、有房不整洁”的现象,窑淮镇积极引导分散供养对象与监护人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监护责任书》,以刚性约束实现分散供养五保对象与监护人“同吃同住同生活”。目前,该镇220名分散供养五保对象均实现了与监护人“同吃、同住、同生活”。
严格筛选监护人。该镇在分散五保供养对象的家门、亲戚、左邻右舍等人群中广泛宣传:在确保能与分散供养对象“同吃、同住、同生活”,并取得其同意的前提下,可做监护人,接管五保老人资金财产。同时筛选出没有虐待老人等不良“前科”的待定监护人,在征求供养对象意愿的基础上,确定最终的监护人。
签订监护责任书。签订《监护责任书》,明确监护人的职责范围,要求监护人为五保老人提供一切必要生活条件,有病能及时就医,去世能妥善安葬;患有智力障碍的对象要重点管护,如发生意外,将直接追究监护人的法律责任。
强化监督促落实。建立镇村联合监督机制,村书记每周至少1次,帮扶干部、镇驻村干部每月至少1次入户走访分散供养对象,督促监护人履行监护义务和责任。对未达到与供养对象“同吃、同住、同生活”、未履行相关义务的,限定监护人一周之内整改到位,逾期未整改到位,由镇派出所、司法所以法律的手段起诉监护人,确保分散供养监管责任落实落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