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限期办理采矿权注销手续的公告
2020/6/15
根据《房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到2020年底采矿权数量控制在40家以内的要求,以及当前环保相关政策,对长期过期、无保留价值的采矿权实行退出。局党组决定注销以下17家县级发证采矿权,请相关矿权人在公告发布15个工作日内前来办理申请注销手续,对逾期未来办理申请注销手续的我局将遵照《湖北省矿业权出让制度改革工作方案》(鄂办文[2018]2号)规定,实行公告注销相关采矿权,届时注销公告时限60天。
特此公告。
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6月10日
限期办理采矿权注销手续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