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为外出务工贫困劳动力提供交通补助
2020/5/27
本报讯 日前,笔者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我县为外出务工贫困劳动力提供交通补助以此鼓励贫困劳动力自谋职业和稳定就业,加快农村贫困家庭脱贫步伐。
本次补助对象为3月至6月期间,由县人社部门组织的劳务输出人员,对自行返岗复工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可按每人跨省不超过500元、省内县外的不超过3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交通补贴。由务工人员提供本人外出务工证明(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务工所在地人社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或用人单位发放工资的凭证,三选一即可)、身份证复印件、本人银行卡复印件、《房县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交通补助申请表》。本人提交资料后报乡镇人社中心,由县就业局、人社局进行审核,再经公示且无异议后进行发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