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我县部分路段 开展限速测速的公告
2020/4/27
为了彻底压降我县部分路段事故高发的事态,保障人们的出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机动车区间测速技术规范》等相关法律、规范,我们将在我县部分路段开展区间测速和点位测速,并对开车打电话、不系安全带和逆向行驶的违法行为进行抓拍,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限速测速路段:346国道房县北门河大桥至军店大桥路段(346国道 1433Km-1446Km,原一级路路段); 209国道房县两河口至北门河大桥路段(209国道1842Km-1868Km);281省道房县大木岳竹关村至姚坪化口村路段(白竹路 133Km-179Km)。
二、限速值:60公里/小时。
三、本公告从2020年5月1日开始执行。
房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0年4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