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4月10日

县法院完成疫情复工第一单“外卖”

2020/4/13

本报讯 (通讯员刘睿) 近日,县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收到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的委托,请求协助送达涉我县境内人员的某民间借贷案起诉状等副本材料。东莞法院明确提示,该案被告曹某“不接电话、联系不到”,预测其“年前可能会回到老家过年”,故希望县法院能够直接送达。

收到函件的当日下午,县法院送达小组就立即赶赴曹某居住地白鹤镇双河村,因被告家中无人,大门紧闭,送达小组无法送达。干警们随即来到被告住所地的村委会,找到被告家人的电话号码后,多次联系,最终和被告父亲取得联系,在得知“曹某常年在东莞,今年也没有回家”的信息后,送达小组再次驱车前往双河村,通过在村委会和被告邻居处调查情况、确认信息后,送达组又迅速将送达情况反馈给东莞法院,并按照委托函“无法直接送达、留置送达,请在被告住所地公告栏代为张贴公告”的要求,通过手机将公告张贴图片传送给东莞法院相关承办人员。

诉讼服务中心送达组干警称这次委托送达为今年春节后的首单“外卖”,他说:“以前委托送达感觉是完成工作流程,可这次贴公告的那一瞬,那种履行职责的实感又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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