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2月07日

关于规范门店经营管理的通告

2020/3/3

当前,新型肺炎疫情形势依旧严峻,全县门店商铺已经关闭,为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市民生活需求,现就规范门店经营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允许所有药店、液化气站和部分超市、加油站正常营业,经营期间严禁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变相涨价。

二、允许营业的门店要严格落实防护措施,每天对经营场所、公用设施设备、经营用运输车辆消毒2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每天监测体温2次(上午10点、下午4点各1次)。严格执行管控要求,加油站仅允许给“六类车辆”“四类人员”驾驶车辆和指挥部临时允许通行的车辆加油;液化气由充装单位统一配送,严禁市民外出充装。

三、广大市民要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外出必须戴口罩,进入公共场所主动脚踩消毒池(盒)、配合工作人员检测体温,等候开门或购物支付与他人保持至少1米距离。

房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6日

上一条: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期间违法犯罪行为的紧急通告
下一条:关于严肃处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违纪违法行为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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