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1月24日

县医保局 三项措施做好救治保障工作

2020/2/25

本报讯 (通讯员罗伟 许明非 李绍龙) 1月22日,笔者从县医疗保障局获悉,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救治保障工作的统一部署,医疗保障部门对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等患者采取三项特殊医保政策。

一是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覆盖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全部临时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二是保证及时支付患者费用,特别是发挥医疗救助资金的兜底保障作用,打消患者就医顾虑。对异地就医患者先救治后结算,报销不再执行异地转外就医支付比例调减规定,减少患者流动带来的传染风险;三是对集中收治的医院,医保部门预付资金,患者医疗费用不再纳入医院总额预算控制指标。通过三项特殊医保政策的实施,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得不到及时救治,确保定点医疗机构不因控费管理规定影响救治。

上一条:凝心聚力筑防线 众志成城战疫情
下一条: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对口罩等医用商品价格行为进行监管的警示
分享到

© 2017 今日房县

↑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