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14日

十堰男子雨夜轻生 房县民警紧急搜救

2019/10/14

本报讯 (记者李硕) 10月11日,十堰一名男子驾车行驶到房县境内,在车内烧木炭欲轻生。接到市公安局协查通知后,房县民警快速反应,经过半个多小时的仔细搜寻,及时赶到救助,终将该男子从死亡线上拉回。

据警方介绍,10月11日晚8时45分,县公安局接到十堰市公安局指挥中心电话通知,十堰一26岁男子刘某给家人留下一条言语消极的短信,随后失去联系,分析判断刘某有可能要采取自杀行为。市公安局在追踪刘某活动轨迹后,通过监控发现其驾车往209国道房县大木土城方向行驶,事关人命,立即向房县警方发出协助搜救的指令。

接到指令后,县公安局迅速通知土城镇、大木厂镇派出所和负责这条线路的交警大队三中队立即出动,根据掌握的车牌号沿途搜寻刘某驾驶的白色东风雪铁龙轿车。

当晚,天空中还下着蒙蒙细雨,道路湿滑,接到消息后,房县交警大队三中队中队长吴远强立即带领值班民警,开着警车沿209国道往十堰方向寻找目标车辆,对沿途驶过的每辆车进行逐个排查。走到柳树垭观景台时,吴远强看到观景台停车场停了一辆车,随机下车确认,发现正是目标车辆。

当时车门紧闭,透过车窗,吴远强看到车内后座上躺着一名年轻男子,副驾驶位置有一盆正在燃烧的炭火。意识到该男子可能是通过烧炭自杀,吴远强赶紧拍打车窗呼叫,但对方始终没有反应。

情况危急,两名民警准备想办法破窗。这时,发现副驾驶车窗上有一点缝隙,勉强能把手伸进去。通过这个缝隙打开了车门,发现里面全是烟,非常刺鼻,令人胸闷,刘某则倒在后座上,嘴边有呕吐物,已经没有意识。之后民警迅速把刘某抬到车外,进行通风,并拨打“120”。

此时,通过通风换气,刘某有了轻微意识,吴远强也及时和县公安局、市公安局以及刘某家属取得联系,各方搜救力量才松了一口气。

救护车到后,经医务人员现场紧急处理,刘某生命暂无危险。医生表示,如果解救时间再晚一点儿,可能就会危及刘某的生命,幸亏民警反应迅速、处置得当,制止了悲剧的发生。

随后,十堰市东岳路南区派出所民警和刘某家属也赶到了现场,一起将他送回十堰做进一步的治疗。据家属介绍,刘某是因为债务问题不堪重负,才有了轻生的念头。

房县警方也提醒大家,在遇到挫折时,一定要理性对待,多和家人朋友沟通,及时化解不良情绪。此外,如果有群众发现此类紧急情况,应立即拨打“110”报警,防止悲剧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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