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30日

房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房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8/12/29

房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法院院长王俊卿所作的《房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上一条:房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房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下一条:房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公告
分享到

© 2017 今日房县

↑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