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19日

房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 第四号公告 房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房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2018/12/19

根据《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房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房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18年12月26日在诗经剧场举行,会期四天。

房县人大常委会

2018年12月18日

上一条:房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 第三号公告 房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熊祖友辞去县十八届人大代表职务的决议(2018年12月18日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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