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法院聚焦不赡养老人现象 开展巡回审判活动
2018/11/9

本报讯 (通讯员刘睿 孙国洋) 为教育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尊老爱老,自觉赡养老人,11月2日,县人民法院召开动员会,正式启动“走村入户,百日巡回审判”活动。
据了解,当前全县上下正值开展脱贫攻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关键时期,但是部分地区出现子女不尽赡养义务的现象,在农村地区造成了恶劣影响和不良风气。日前,我县出台《关于敦促赡(抚)养人切实履行法定义务通告》,启动依法治理不赡养老人专项行动,治理重点为子女住新房好房,老人无房居住或居住危房的;子女有赡养能力但不赡养老人,把赡养义务推卸给政府或社会的。作为审判机关,县人民法院将立足发挥审判职能,开通立案绿色通道,在巡回审判的同时摸底精准扶贫领域“不赡养老人”的问题线索,并及时开展诉前调解,为全县进一步全面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动员会结束后第二天,县法院4个人民法庭迅速深入村组及农户家中,开展“走村入户、百日巡回审判”活动。在各村党群服务中心,各法庭通过悬挂条幅、现场讲解等多种方式向参加活动的群众宣传有关赡养方面的法律知识,现场发放《婚姻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宣传资料。在双柏村、石龙沟村及仙家坪村,军店法庭和门古法庭法官针对老人们咨询的“家事”,耐心为他们解答,并将村民们反映的问题一一记录,当天下午即安排入户协调化解。青峰法庭和大木法庭深入沙河乡、姚坪乡两个偏远乡镇,除在村委会向群众进行宣讲外,更是走访多个村组的扶贫小区、农家农户,现场留下联络员手机号码,欢迎群众随时拨打电话或短信咨询。
经过连续两天的走访,军店法庭在中村村化解了一户84岁高龄老人的赡养问题,促成其四子达成轮流照顾老人吃住并平摊大病住院费用的一致意见;门古法庭在石龙沟村扶贫小区走访时摸排到徐姓老人尚居危房,及时与村“两委”沟通并联系其在武汉、十堰城区的子女协调危房改造和赡养问题;青峰、大木法庭在火光、庆口和西坡等偏远村组设置联系点,及时对出现的不赡养老人线索收集跟进。
此次共排查8个行政村,开展法制宣传讲座5场,旁听群众约140人,发放宣传资料100余份,获得了群众一致好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