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物价局公告2018年第2号
2018/11/7
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湖北省价格条例》的相关规定,现将房县岩屋沟风景区门票价格定价听证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地点
听证会定于2018年11月28日上午九时在霖鸿大酒店五楼小会议室举行。
二、听证方案要点
方案一:按成本情况核定票价。岩屋沟景区2017年定价总成本2632358.64元,按折算购全票游客人数25744人计算,其单位成本为:102.25元/人次。拟将岩屋沟风景区门票价格定为100元/人次。
方案二: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景区降价精神,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参照十堰周边县市同等档次4A级风景区现行价格,拟将岩屋沟风景区门票价格定为80元/人次。
方案三:综合考虑企业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要求以及社会承受能力,响应我县全域旅游发展战略,促进我县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拟将岩屋沟凤景区门票价格定为90元/人次。
三、听证会参加人(12人)
(一)消费者5人
周培丽 女 消费者委员会秘书长
戚祖斌 男 杜川村村民
吴士训 男 退休职工
李尚瑞 女 宾馆经营者
宋梦琴 女 粮食经营者
(二)经营者1人
汪欣欣 男 岩屋沟旅游开有限发公司副总经理
(三)利益相关方1人
余天利 男 十堰亨运观光旅游有限公司总经理
(四)专家学者1人
王天萍 女 县法制办主任
(五)人大代表1人
黄宝富 男 县人大财经委副主任
(六)政协委员1人
张成阳 男 县政协社会法治委副主任
(七)政府相关部门2人
魏定波 女 县旅游局副局长
郭长权 男 野人谷镇副镇长
四、听证会听证人(4人)
鲁清华 叶章俊
范海林 甘泉
2018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