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07日

全县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上调至103元

2018/11/7

本报讯 (通讯员陈娥) 近日,笔者从县人社局了解到,从2018年1月1日起,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从每人每月8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03元,增加23元。本次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调整共涉及我县7.1万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

此次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是落实党中央“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总体要求,进一步改善城乡居民生活,调节城乡收入分配,确保参保居民共享社会发展成果的重要举措,也是贯彻人社部、财政部《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指导意见》精神,统筹考虑近年来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物价变动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保障标准调整情况后做出的,我县每年将因此增加财政支出约400万元。

据了解,为确保参保人员按时足额享受待遇,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此次调标工作,提前做好养老金发放预案,精准测算资金需求,县人社、财政、银行等多家单位配合,调整补发的基础养老金在10月底已全部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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