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9月05日

9月1日起城乡居民医保开始缴费每人每年220元

2018/9/17

本报讯 (通讯员易宝轩) 近日,笔者从县医保局获悉,9月1日起,房县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个人开始缴费,个人缴费标准由过去每人每年180元,调整至每人每年220元。

据悉,房县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范围为: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均是城乡居民医保参保覆盖范围,不受户籍限制。缴费标准在去年的基础上提高40元,达到每人每年220元。

首次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城乡居民,可以家庭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个人登记照片等资料到居住地所在的乡镇、村组(社区)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原已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续缴费用可不再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按照相关工作安排,参保居民个人缴费可通过湖北省税务局电子税务局(www.ehbds.gov.cn)或其手机APP客户端、自助办税机等方式进行缴费,也可前往税务局各办税服务大厅或委托代征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农村商业银行)进行缴费,也可由村组(社区)代收代缴。集中参保缴费期限为2018年9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外出务工及其他特殊人员缴费可延长至2019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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