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第二季度工商抽检 14种商品不合格
2018/8/22
本报讯 (通讯员杨误稀) 据8月20日县工商局发布的2018年第二季度房县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结果,在本次钢筋、电线电缆、数字移动电话等商品的专项抽样检测中,有14种商品不合格。
目前,县工商局已对销售不合格商品的行为依据《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进行查处,同时督促全县销售者做好相同生产者、相同型号、相同批次不合格商品的召回退市工作。对于拒不履行退市义务的销售者,将依法予以查处。同时督促不合格商品生产企业和有关经销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主动采取措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表示,今后将不断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工作,定期公布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信息,综合运用信用监管手段,督促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强化商品质量第一责任人的意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打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