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委监委加强基层执纪办案力度 提升乡镇自办案件质量
2018/8/8
本报讯 (通讯员潘铭璐) 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切实加强和改进基层查办案件工作,有效提升乡镇自办案件质量。
推行协作查案。在县纪委的统一领导下,将全县基层纪委按照就近整合、优势互补、有利工作的原则划分为若干个办案协作区,制定协作办案制度,明确协作办案职责,规范协作办案程序。
配齐办案人员力量。保证各乡镇有2名以上的专职纪检干部,且一定要专职专用。对纪检监察干部严格管理、监督与关心爱护干部结合起来,落实办案补贴,注重他们的培养使用,关心他们的工作和生活,力所能及地为他们解决后顾之忧,保证他们把主要精力用在案件查处上。对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在查案中坚持原则、敢于碰硬、绩效突出的纪检监察干部,予以保护和重用。
建立定期沟通机制和业务研讨制度。根据需要召开业务研讨会议,对难以定性的案件及时进行研讨,对查办终结的案件进行剖析。坚持以重点案件为主的原则,普通案件由基层独立完成,减少和防止包揽包办或越俎代庖。基层纪委遇到难以查办的案件,迅速上报,启动办案协作制度进行查处。
狠抓案件业务指导。县纪委加强对基层办案工作的培训指导,通过举办培训班,或以案代训的办法,组织纪检干部系统学习案件检查、信访受理、案件审理等方面的业务知识,并结合典型案件,进行全面的、细致的剖析,从中吸取成功经验。在重要案件查办中,抽调部分基层纪检干部参与,使他们在办案过程实践中得到锻炼和提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