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7月13日

房县人民政府通告

2018/7/13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省、市关于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加强房县信用体系建设,促进地方金融安全,发展地方经济,经县政府研究决定,从2018年6月中旬开始,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防范化解贷款风险专项活动。现通告如下:

凡在房县农商银行、房县楚农商村镇银行、农业银行房县支行、中国银行房县支行、工商银行房县支行、建设银行房县支行、邮储银行房县支行发生业务的逾期借款人、担保人、逾期信用卡持卡人必须在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七日内,主动到各银行履行还本付息义务,或与银行协商制定还款计划。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七日内未履行还本付息义务,也未制定取得相关银行同意的还款计划者,各相关银行将依法追索债权,并在今日房县、房县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平台予以曝光,涉嫌违纪的移交县监委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018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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