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6月22日

房县国家税务局 房县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的公告

2018/6/22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和国家税务总局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推进纳税人办税便利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2号),结合实际,编制了《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现予以发布,并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是指纳税人办理《清单》范围内事项,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

二、《清单》所列“最多跑一次”办税事项,共有报告类、发票类、申报类、备案类、证明类5大类144个事项(见附件)。

三、对《清单》所列办税事项,税务机关应积极推行网上办税、邮寄配送、上门办税等多种服务方式,实现纳税人“最多跑一次”。

六、本公告自即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房县国家税务局房县地方税务局

2018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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