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4月30日

我县认真落实低保五保户水电气优惠政策6年累计优惠水电费近1000万元

2018/5/3

本报讯 (通讯员刘烈建) 近年来,县物价局积极落实惠民政策,会同县民政、供电公司、供水企业及有关乡镇认真落实国家“关于落实城乡低保户农村五保户用电、用水政策的通知”精神。2012年至2017年期间为全县城乡低保五保户减退电费总计989.05万元,减免水费0.72万元,总计降低低收入群体生活成本近1000万元,有效维护了低收入群体的利益。

强化政策宣传。及时将省物价局《关于落实城乡低保户农村五保户用电政策的通知》《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转发至相关单位和企业;结合“12·4”宪法日、“3·15”消费者权益日和精准扶贫进村入户活动向广大消费者特别是低收入群体宣传价格政策,提高公众知晓率和价格维权意识。

强化督导落实。组成2个工作专班深入供电、供水企业及部分乡镇福利机构,对标对表研究政策落实办法;开展明查暗访,深入相关服务机构、低保五保户家中了解用水用电量和缴费情况,发现政策不到位现象及时纠偏指正,确保惠民政策落地生效。

强化监督检查。及时开展涉农收费专项检查和调查研究,对于条件成熟而没有严格执行政策的企业依法予以严肃处理,对于部分水利工程设施管理上不够规范的乡镇,积极开展指导,并及时向相关部门反馈情况,形成工作合力,限期整改到位。

县物价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加强全县城乡低保户、农村五保户用电用水优惠政策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和指导规范,巩固已取得的成效,努力将这项民生工作抓好抓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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