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4月27日

我县“以案代训”为乡镇纪检干部“指点迷津”

2018/4/27

本报讯 (通讯员向涛) “本期参与县纪委以案代训的乡镇纪检干部,请分别到执纪监督室、审查调查室、审理室和纪工委报到,现在就立即到岗,跟案学习……”近日,县纪委组宣部负责人为前来参与县纪委以案代训的5名乡镇纪检干部“布岗定哨”。

为深入开展“六个过硬”大练兵活动,提升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执纪监督和审查调查工作能力,3月份以来,县纪委监委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组织开展“以案代训”大练兵活动,以实战实训锻造业务“精兵”。

我县以案代训活动自3月初开始,至8月份结束,每两周举办一期,每期有5名来自不同乡镇的纪检干部参训。按照县纪委的培训计划,全县各乡镇的纪委书记、纪委副书记、纪检干事都将到县纪委执纪监督、审查审查调查等工作岗位上轮流参训。由县纪委组宣部向有关岗位调派参训人员,为参训人员指定1至2名指导老师。日常工作中,参训人员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学习信访办理、执纪监督、审查审查、案件审理等有关业务知识,配合指导老师下基层查核信访件,参与有关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核立案、审查调查及审理等有关工作。培训结束后,县纪委对参训人员的学习培训情况作出评价并向乡镇党委、纪委反馈,还将培训情况纳入纪检监察干部培训档案。

贴紧业务、形式鲜活、针对性强是“以案代训”活动的显著特点,以案施教、一案一例体现学习培训“小而精”,参训人员工作能力在实战中得到锻炼与提高。“‘以案代训’让我对纪检监察工作有了更全面、更深入的了解,为我提供了很好的学习锻炼机会,为我们办信办案工作指点了迷津……”在县纪委审理室参与“以案代训”的化龙堰镇纪委纪检干事王放如是感悟。

目前,县纪检监察干部“以案代训”活动已举办了2期,培训10人次,有效提升了纪检监察干部执纪监督和审查调查工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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