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4月02日

我县依法拆除两处违法建筑

2018/4/2

本报讯 (通讯员孙艳武 陈涛) 3月25日,县国土资源局联合县综合执法局,对位于红塔镇七里河村的两户违法建筑依法进行拆除,有效的打击震慑了违法建设行为。

3月19日,红塔国土分局在巡查过程中发现,红塔镇七里河村一组村民付某某、杨某某,未经批准各自在屋后空地上私自建房。国土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制止,发放《责令停止土地违法通知书》,并要求违建者限时拆除违法建筑。 3月25日,红塔国土分局巡查发现,违建者不仅未主动拆除违章建筑,而且继续施工,遂上报县国土局进行处理。县国土局联合县综合执法局,对违法建筑依法进行了强制拆除。

据了解,今后国土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巡查力度,坚决查处各类违法建筑,发现一宗,查处一宗,坚持有违必拆、铁腕治违,坚持“露头就打”,对违法建设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同时,充分发挥舆论宣传作用,积极曝光,聚焦问题和典型违建案件,形成强大震慑力,让违法建设者不敢建、不能建、不想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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