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发布3起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2018/3/28
近日,县工商局向社会公布了2017年度3件消费维权典型案例,通过对案情的介绍和点评,提醒广大消费者不断提高辨别防护能力,警惕不法分子的欺诈行为,防止上当受骗。
一、超市购物抽奖购玉器案
2017年11月20号,向女士投诉在房县某珠宝店参加抽奖活动,抽中了2000元购物券,购买了一件价值2758元金镶玉挂件,实际付款758元,后怀疑该商品是假货,要求退货商家拒绝,遂投诉至工商部门。
经调查,该珠宝店抽奖的奖品金镶玉吊坠饰品无相关质检报告,实际上只是进价低廉的玉器,属质次价高产品,价格由店家自定,非等价同质。经调解,商家同意为消费者退货并退款1880元。
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购物时,应警惕免费抽奖的推销方式,避免因贪小便宜购买到质次价高的商品。
二、购砖数量不足案
2017年11月,房县白鹤镇某农民因建房从红塔镇某砖厂购买页岩砖,每次都发现少100多块。最后一次他进行了清点,确实少128块,遂投诉到工商部门。
经工商部门核实后,砖厂给消费者补齐所差的砖,另赔偿其500元。
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在购买一些事后难以证明经营者短斤少两和数量不足的商品时,最好当场核实数量是否短缺,如发现问题,及时投诉。
三、收取一次性餐具费案
2017年9月12日,甘女士在某酒店就餐后结帐时发现有一人一元的一次性餐具费,认为不合理而投诉。
经核查属实,工商部门责令酒店停止该行为,并立案查处。
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餐饮业经营者应当免费为消费者提供符合质量标准和卫生条件的餐具,不应以提供一次性餐具为由,免除自身责任,增加消费者负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