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人民防空办公室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缴费公告
2018/3/9
十堰市时间置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汤志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湖北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规定》的规定,你公司在房县城关镇唐城路开发建设的瑞福未来城商住楼项目,未按规定足额缴纳人防易地建设费。
依据鄂价费(2013)80号《省物价局、财政厅、人防办关于印发湖北省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之规定,你单位应当依法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4690960元。现已缴纳450000元,尚欠4240960元。我单位已于2017年12月18日向你公司送达房防空决字[ 2017 ]第 1号决定书。你公司如逾期不提起行政复议也未提起诉讼,又不履行上述决定书确定的缴费义务,本行政机关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联系单位:房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联系地址:城关镇顺城街91号
联系电话:3232230
2018年2月7日



